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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少年宫协会、青少年社会教育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全国青少年宫系统优秀课程交流,充分展示专业教师的教学成果,推动全国青少年宫系统优秀教学课程共享,让更多的青少年儿童学习享受校外教育发展成果。经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决定举办全国青少年宫系统优秀课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各校外教育机构及专业教师。

二、征集内容
1、文艺类:包括声乐、乐器、舞蹈、写作、播音、主持等培训课程。
2、美术类:包括书法、绘画、陶艺、动漫、摄影、设计等培训课程。
3、科技类:包括小发明、小实验、小制作、电脑、航模、趣味实验、科普、机器人等培训课程。
4、体育类:游泳、体操、乒乓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等培训课程。
5、主题教育类: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民族文化主题教育活动、专题活动等。
6、其它特色项目培训课程。

三、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自2012年3月开始,到2012年8月底截稿。2012年9月进行专家评审,10月公布评奖结果并进行表彰。


四、评选标准
本次征集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教授组成评委会,评出各个奖项。主要要求为:课程设计培训目标、对象明确,内容丰富科学;讲课语言准确,形式新颖活泼,互动性强,易于激发学生兴趣;培训效果良好,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受到青少年喜爱。
奖项设置为:
1、综合奖:设青少年喜爱的十大培训课程奖10个,十大创新培训课程奖10个。
2、单项奖:按各类培训课程分别设优秀培训课程奖若干。
3、特别奖:设青少年社会教育贡献奖若干,奖励在社会教育事业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教育培训机构。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是全国青少年宫系统优秀课程的集中展示,对于宣传校外教育系统的教学成果,扩大青少年的受众面,树立青少年宫公益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少年宫协会、青少年社会教育协会和各会员单位及其他校外教育机构,应认真做好本地区或本单位优秀课程的选拔推荐工作。
2、参评课程样片报送单位和作者必须拥有本片全部版权,禁止抄袭和擅自使用未经授权的素材。课程样片如有侵权问题,报送单位和作者承担全部责任,活动主办单位和播出网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凡提交参评课程样片的单位和作者,自提交应征作品之日起即视为自动授权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公益使用权。优秀作品将在有关网站上展播,社会各界均可在线或下载观看。此授权长期有效。


六、报送办法
1、参评课程须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寄到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科技信息部。同时提交该课程其它资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备评选时参考。
2、参评课程样片应为精品教学片,适合推广和普及。以DVD光盘形式报送,图像解析度以720P为宜,时长限40分钟以内。
3、联系地址:北京东交民巷28号红都A座配楼303中国青少年宫协会科技信息部,邮政编码:100006,负责人:张连红,联系电话:010-67031358,手机:13910551295,
QQ:1481024997。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2012年2月28日 

 

关于《征集全国青少年宫系统优秀课程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责任编辑: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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