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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和下东西洋次数研究——兼论明代东洋、西洋范围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11:04 | 来源: 少儿台

  2001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书记处第22次办公会议,作出了“开展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活动”的决定。并通过了活动方案。①此后,中宣部将纪念活动的筹备任务委托交通部为之承办。各有关省市如江苏省南京市、太仓市、福建省长乐市、云南省昆明市,各有关学术团体如江苏、昆明郑和研究会、中外关系史研究会等,各有关高等学校如北京大学、云南大学等也都行动起来,筹备学术研讨会,各出版社出版有关论著等。笔者于2002、2003年已先后接到郑和研究会、北京大学、有关学会邀约撰写论文、参加学术研讨会以及作讲座等。在接受这些邀约同时,自然想到作为建国不久就在交通部机关工作和在水运科研所长期工作的研究人员,应当不忘为本部门本单位提供一批离休以后对郑和远航研究成果。

  所谓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是指明永东三年(1405年)郑和率领强大船队向南西远航,按通常“郑和七下西洋”说法的首下西洋。然而,学术界20多年来,常见有人提出“八下西洋”“九下东西洋”乃至“十下西洋”,还有称“郑和下南洋”并且都有一定史料根据。这些都涉及到郑和到底有多少次远航?“七下西洋”是否确切?当时中国对海外交通中的“东洋”“西洋”“南洋”地理概念范围如何?特别是将2005年定为600周年是否妥当的前提大问题。这就是本文要探讨解决的问题,也是为什么要列为系列研究中第一个命题。

  一、郑和航海时期的东洋和西洋

  随着中国海员向海外交通的探索实践,中国人在宋、元时已经有了国际贸易水运上海区范围划分。它以中国为本位对已知世界的海洋和沿海国家的认识。由于唐宋海外贸易港以广州为主。元代以泉州为主,所以实际上东洋和西洋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大东洋、小东洋等,是以广州或泉州为基点,按航向、针路(航海罗盘的指航路)实际而划分的。

  西洋、东洋,在元代航海文献中已屡有出现。元代汪大渊《岛夷志略》多处提到“西洋”,如苏禄条有“西洋之地三港”,龙牙门和北溜两条均有“舶往西洋”,旧港条有“西洋人”,甘埋里条有“商贩于西洋互易”等语。②在元代周致中《异域志》内列有“西洋国”,称该国“在西南海中,地产珊瑚、宝石等物,所织绵布绝细”③,指的是马八儿,见《元史·马八儿传》,即今位于印度东南海岸Ma‘abor。④

  东洋一名,现在能见到的,最早文献为元代大德年间陈大露《南海志》(施按:专指广州南海县志)。其中将东洋各国划分为小东洋和大东洋各国⑤,从国名考证,多为我们今天习称的南洋或东南亚各国。如小东洋主要指今菲律宾诸岛和加里曼丹岛;大东洋指今印尼诸岛。⑥

  明代初期,郑和航海时期所谓的“西洋”“东洋”是继承元代而来的。但是,不同的历史时期,同一名称的东洋西洋,其内涵范围并非一贯相同,而是动态的,不能不注意。不但明代与元代有所不同,而且就是明代前期与后期也有变化。

  当然不同学者认识上还有差异。如洪建新先生《郑和航海前后东、西洋地域概念考》,认为明代郑和时仍与元代一样,以马六甲海峡西口的韦岛(Pulau We)为东、西洋的分界点,明万历四十五年时张燮《东西洋考》以及据其编写的清初成书的《明史·婆罗传》是不足以代表郑和时代的。《东西洋考》卷五称“文莱即婆罗国,东洋尽处,西洋所自起也”。并将交趾、占城、暹罗、加留吧、柬埔寨、旧港、麻六甲、亚齐、柔佛、文郎马神、地闷等国列为西洋列国,而将吕宋,苏禄、猫里务、美洛居、文莱、鸡笼、淡水作为东洋列国。洪认为该书所举“西洋”各国全在马六甲海峡之东,是一种较狭窄的航海范围,它不但不能与明初郑和船队的活动相比,就是与明末崇祯十二年成书的航海指南书《顺风相送》所述航行范围比也狭小。张燮所谓的西洋,没有说到今印度洋地区,而是缩到马六甲海峡以东,仅把今南海和爪哇海的西部称为西洋。张眼光中的西洋范围比明初大为缩小,其原因是他书中仅记述以福建澄海县月港部分航海者的看法。但因《东西洋考》一书名称,易使人误解为是对明代航海乃至对郑和下西洋的总结,引人误入歧途。认为应按与郑和同伴下西洋的马欢《瀛崖胜览》所说为准。该书爪哇国名称:爪哇“地广人稠,实甲兵器械,乃为东洋诸番之冲要”,肯定了爪哇属东洋。对东、西洋分界点,定在爪哇西北方的苏门答腊岛的最西北南渤里。“南渤里国”条说:该“国之西北海内有一大平顶峻山,……名帽山,其山之西亦皆大海,正是西洋也。”(苏继廎认为帽山指今韦岛)“古里国”条称“西洋大国正在此地”。记载永乐时政事的《明成祖实录》记有“西洋忽鲁谟斯”地名,它位于今波斯湾湾口。总之,他认为郑和航海时的东、西洋划分,以苏门答膜岛西北部的韦岛为界,其东即东洋,阇婆(爪哇)、南渤里(苏门答腊岛北部)两国应属东洋范围;其西大洋即西洋,琐里(今印度东南海岸)、古里(今印度西南海岸)、忽鲁谟斯,因地名前均加“西洋”两字,故均属西洋范围。⑦当然这是一家之言,还有他说。如《古代南海地名汇释》主要作者陈佳荣先生1995年著文:元代东洋总范围为爪哇—太平洋西部,明代前期则为现东海、太平洋西部,具体而言,小东洋,元代指加里曼丹岛北岸—菲律宾群岛。而明前期指今台湾一带;大东洋,元指爪哇—加里曼丹岛西岸南岸—帝汶—马鲁古群岛,而明前期指加里曼丹北岸—菲律宾群岛—马鲁古群岛。大西洋,元明均指印度洋(马六甲海峡西口—印度—阿拉伯—东非,或者指印度),区别在于小西洋,元指南海西部的中南半岛中部—马来半岛—苏门答腊南部,明初期则除与元代相同部分外,还包括苏门答腊南部—爪哇—加里曼丹西岸南岸—帝汶。⑧他认为尽管马欢《瀛涯胜览》中“南渤里国”条称:帽山“其山之西,亦皆大海,正是西洋也,名那没梨洋”,但这个位于今苏门答腊岛北部的南渤里本身以及昆仑、龙牙门、旧港等均应包括在西洋范围。郑和时,据马欢《瀛涯胜览》、巩珍《西洋番国志》观点应列入西洋。费信《星槎胜览》所以仍作东洋,乃抄袭元代《岛夷志略》不足为据。就东、西洋分界线而言,他认为:明代前期,我国以粤江口今珠江口—加里曼丹岛西岸南岸—帝汶一线,此线之东为东洋,之西为西洋。⑨

  两者分岐,区别在于:前者主张采用马欢《瀛涯胜览》以马六甲海峡以东属东洋,后者主张按张燮《东西洋考》以马来西亚的文莱以东为东洋。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文莱以西、加里曼岛南端—帝汶(古名地闷)以西,马来半岛东侧、马六甲海峡以东,以及爪哇岛、努沙登加拉群岛以北围成的海域,即包括南海的西南部、爪哇海、佛里勒斯海算西洋还是东洋。我迄今的总倾向是算东洋而不算西洋,理由是《瀛涯胜览》毕竟是与郑和同行远航者的当时著述,而《东西洋考》则是郑和首航后二百年的后人著述。但陈的某些分析辨证如按针路航向而定等观点,我是很欣赏的(限于篇幅和文章命题不在此展开讨论,待以后有机会专文论之)。

  然而,按照《瀛涯胜览》划分的东、西洋,郑和船队各次远航都是经过“东洋”海域,并且访问“东洋”不少国家如渤泥(今加里曼丹岛的文莱,或指西岸)、满剌加(今马六甲)、爪哇、旧港(今印尼国苏门答腊岛东南部之巨港)、苏门答腊、阿鲁(两者均在苏门答腊岛北岸)等,《明史·郑和传》也视渤泥、爪哇属东洋。所以有的文章主张写“郑和下东西洋”而不说“郑和下西洋”,不无道理。除此以外,我们还有一个“郑和七下南洋”问题,也需讨论解决。

  二、称“下南洋”不如统称“下西洋”

  为什么有些文章不说郑和下西洋,却说郑和下南洋呢?例如,1940年12月《侨务季刊》上发表的《郑和七使南洋纪略》,1941年10月《侨声》上发表的《三保太监下南洋》,1942年8月《新民报》发表的《三保太监下南洋之实证》,抗日胜利后,1946年11月《中兴周刊》发表的《明代郑和之出使南洋》。解放后,1975年12月《云南文献》发表的《七下南洋的伟大人物郑和》等。10这并非杜撰和故意标新立异,而有一定明代文献来历。我们应当如何对待?

  “南洋”航运地理概念在明嘉靖时已产生并渐取替“小西洋”。如郑若曾、胡宗宪《筹海图编》中称:当年郑和起航地的“太仓生员毛希秉云:……然闻南洋通番海舶,专在琉球、大食诸国往来(施按:把“南洋”概念竟复盖到今东海的琉球,今印度洋的阿拉伯国家),……南洋、西洋诸国(施按:两者并存,并未以南洋完全代替西洋),其隔闽广也,近则数千里,远则数万里,通番船舶无日无之,使其下海必遭漂没,人亦何苦舍生而求死哉。况东洋(施按:可见南洋也不会取替东洋,三者并存)有山可依,有港可泊,南北不过三千里,往来不过二十日,非若南洋、西洋一望无际,舟行而再不可止也。”11不过,陈佳荣先生提醒我们:“《筹海图编》等书另有多处记及南洋,但未必专指南海地区,须加辨别。如该书卷十三云:‘沙船(施按:指流行于江苏省的一种平底木帆船船型以适应沿海沙碛海底航行)能调戗,使斗风,然惟便于北洋,而不便于南。北洋浅,南洋深也……’……此南洋、北洋或以长江口而区分。”12据我所知,肯定是以长江口以南以北而区分的我国沿海海区。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我在交通部机关工作时,与中央直属海运局电文往来时,有时还用此解的南洋之名呢。

  我以为使用郑和下南洋提法,一般说不能谓错,但严格说不够确切,因为它虽也是明代就有的但并非郑和当时流行而是明代中后期才有。特别是它易造成理解上的混乱,以不用为尚。

  若不用“下南洋”,那未余下来问题就是回到前节,既然郑和船队事实上航经“东洋”和访问“东洋”多国,是否应改称“下东西洋”,只称“下西洋”是否妥当。

  在明初郑和远航时,今印度洋称为“西洋”,从今长江口出海南航而去,称为“下西洋”无疑是合乎逻辑的。但“下西洋”还有另一重含义,那就是,“西洋”不仅指海洋区域,还指一专用国名。西洋国,在元代的徐明善《天南行记》和周致中的《异域志》都有“西洋国”国名。元代汪大渊《岛夷志略》虽未列西洋国,但谈到西洋国的港口城市古里佛:“当巨海(施按:形容印度洋)之要冲,去僧加剌(施按:即古狮子国,今斯里兰卡国)密迩,亦西洋番国之马头(施按:即码头,代指港埠)也。”在明代初,文献上常简称成“西洋”,如洪武二年(1369年),开国皇帝朱元璋宣布对周边15个不用军事的国家中就有一个叫西洋国。三年,派出外交官去诏谕的国家也有西域、西洋、锁里、爪哇等。后来还提到“西洋国王别里提遣其臣亦迭纳瓦里沙等来朝,进金叶表文”(分见《皇明祖训》、《明太祖实录》卷五三、五六)。永乐皇帝上台第一年派外交官向各国宣布他执政,其中也有西洋国。西洋国的中心在今印度的马拉巴海岸的科泽科特。郑和和他的同行记者译作古里。这是为了免与西洋各国相混才改称古里国的。与郑和同至其地的马欢,在书中称古里“即西洋大国”,称其国境为“西临大海,南连柯枝国界,北边相接狠奴儿地面。西洋大国正此地也。”这是中国人心目中广义为西洋国,狭义的西洋国指剌泥。在《明成祖实录》中,凡有“西洋”与古里并列时,该“西洋”国限指剌泥。如永乐二十一年九月记:“礼部奏西洋、古里、忽鲁谟斯、钖兰山……等十六国遣使千二百人贡方物至京。”就是“西洋”仅指“剌泥”实例。沈福伟先生《郑和时代的东西洋考》,认为剌泥在《郑和航海图》上位于古里国北,注有番答里纳,正是此地,古里和番答里纳相距只二十六公里,可以视作一地。他认为“郑和下西洋,历次都到古里,古里既是西洋大国,自然成为下西洋的首要目标,所谓“下西洋”首先就是“下古里”。《明实录》中屡见“‘遣使西洋诸国’、‘备使西洋诸国’,即是以西洋为首的海外各国。”13我赞成“西洋”双重性的观点,符合事实也有助于解释问题,但似不宜把“西洋国”过份强调突出,还应以海洋区域的西洋为主,因为“西洋国”是元、明中国人对它作为西洋海域主干国家理解所予的称呼,把郑和下西洋说成首先就是下古里国即西洋国,恐有违联络各国的普遍重要性。因为当时西洋各国都是各自孤立的,并未形成以古里为核心的国际集团,因而能“牵牛鼻子”。

  另外,沈先生提出:“郑和下西洋,西洋包括整个印度洋,而起点仍在苏门答腊以东的卡里马达海峡”。14笔者未便苟同。该海峡名,我国《世界地图集》译作卡里马塔海峡,介于印尼的加里洞岛与其东的加里曼丹岛西南侧之间。15以此为起点,既不合《瀛涯胜览》的定界线,也欠合《东西洋考》的定界线。如果不先到爪哇、帝汶,然后印度洋,而是从中国迳去西洋—印度洋,则卡里马达海峡并非必经之地。从文学性诗词自作推理恐不可,还应以明代人原始而严肃的记述为准。

  三、出使日本说是否构成“郑和九下东西洋”

  山东大学潘群先生是我国当代郑和研究专家之一。他于20世纪80年代著文《郑和使日问题初探》,提出“发现郑和的确是出使过日本”,并列述明清史料依据十余条,其主要:

  一是举明代史学家王世贞之父王杼,在巡视浙江省都御史时所作题本称:“永乐初,命太监郑和等招抚四番,日本独先纳贡并擒献犯边贼二十余人,就命来使治以其国之法于鄞地,……”。16鄞地,就是明代宁波府鄞县,即今宁波市鄞州区,正是笔者故乡,从唐代以来,历为通航日本的港口城市。

  二是明嘉靖三十四年出使过日本的郑舜功在其《日本一鉴》中称:“永乐甲申(二年),倭寇直隶(施按:指今江苏和安徽一部分)、浙江地方,遣使中官郑和往谕日本王。明年已酉,其王源道义遣使以所俘倭寇尝为边患者。”17该书另一处还说:“先是,胡惟庸通谋不轨,故绝其往来(施按:指明初大臣胡惟庸与日本勾结反明朝,明朝与日本断交)。成祖御极,遣使中官郑和往诏百番入朝,遂诰入犯之故,夷王源道义深知夏义,……即于壹岐、对马等岛擒获犯逆以献”。

  三是明嘉靖时郑若曾《筹海图编·直隶倭寇记》称:“永乐二年四月,对马、(壹)岐倭寇苏松(施按:指直隶的苏州府、松江府〈今上海市〉一带)。贼掠浙江穿山(施按:指宁波鄞县的穿山半岛)而来,转掠沿海,上命太监郑和谕其国王源道义,源道义出师获渠魁以献。”

  四是明嘉靖至万历时人,参加过万历时国史编篡工作的王穉登《客越志》称:“桃花渡为永乐中太监三保奴出西洋处,……忆吾家六世祖阴阳(公)以星占从太监行(施按:郑和船队中配备观测海上气象变化,选择吉日专职人员),过其故迹,为之停杯而叹。”这是明代王家子孙回忆祖上在永乐时跟郑和出海任职事,所说桃花渡是宁波内港甬江的一处渡口,迄今几百年后仍有此地名,笔者多次乘船经过沿岸,可证地名不虚,但说那里是“出西洋处”就不确了。我曾著文考证下西洋的放洋处均在福建闽江口,不会在广州、泉州。这里也不可能在宁波港甬江口。当是该作者将“东洋”笔误成“西洋”。潘文还举了明人其它著作作旁证,如佚名的《四夷馆考》、郎瑛的《七修类稿》。

  五是清初傅维麟《明书·戎马志》(此书早于清朝官定《明史》)称:“永乐二年,寇浙直,乃命太监郑和谕其国王源道义,……”。

  潘文在深信郑和下西洋之前,出使过日本和暹罗的基础上,认为“郑和航海次数也决不能限于七下西洋。”18

  在1983年第5期的《航海》杂志上,有位署名志诚的作者,根据潘文,写了题为《郑和九下东西洋》文章,他将郑和曾出使日本作为“九下东西洋”中的一下。19

  郑鹤声、郑一钧父子合编1989年出版的《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中,在介绍《海底薄》、《宁波温州平阳石矿流水表》、《顺风相送》等民间航海针路资料后,以编者按说:“上列三种资料说明,在郑和永乐三年大规模出使(七下西洋)之前,从永乐元年开始,即有几次小规模的航海活动,……永乐二年出使东洋之日本国(有关资料见下)。通过亲自涉海往东西二洋各地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资料,校正航海图样,使郑和对东西洋诸海岛山形水势,有了具体明确的了解,并积累了一定的航海经验,为其后成功地率领庞大的船队远航,奠定了基础。”20表明此二位编者深信郑和有永乐二年出使过日本。介绍的资料与潘文引用的相同。

  1992年出版的张研《郑和下西洋》书中也主张“郑和在下西洋之前,于永乐二年(1404年)先行出使日本当时对马倭寇犯苏松,一掠浙江,转掠沿海,郑和奉旨统指楼船水师十万,往谕日本国王源道义”21

  笔者在1999年在《郑和研究》第1期上发表的《海上示威,意在倭寇》,也提到郑和使日并信有其事。因为有史料依据。22但十年后新看了一些资料后反思,觉得还有疑点。

  日本国学者冈本健一著文《郑和的航迹—郑和下西洋前来过日本吗?》透露,日本学者对郑和出使日本之事过去曾肯定过。如1977年,原京都大学教授、中国史专家宫崎市定曾在岩波全书《中国史》明确写了“郑和作为使节去过日本,规劝义满进贡明朝”。这次中国发表潘文后,日本又引发讨论。日人中田吉信的《郑和出使日本考》(载夏一雄:《东洋史论论文集》)认为正史《明史》无“派遣郑和去日”的记载,故证据尚不充分。他推想:“可能因为郑和答应去周边诸国催促来朝,而日本率先进行了朝贡。所以16世纪后半期误传‘派遣郑和来日敦促进贡’一说。充满梦幻的‘郑和出使日本’说,也许只是明人的幻想而已吧?”23

  我认为应接受中田提的“证据尚不充分”意见,我们尚须继续努力找最原始的证据。但他以《明史》未载为理由而完全否定则不妥。因为《明史》是几百年后后人——清初人编写的,而且它也不是标准,它错写漏写的事不少。如当代中国学者因研究澳门问题,仔细推敲《明史·佛郎机传》以后,发现许多错误的事实,就可说明。而且,《明史·郑和传》所记郑和下西洋次数和年份,经与郑和所立刘家港、长乐县两碑核对,就发现有误(详后)。因此这条理由不成立。至于说“误传”,不是不可能,但现在尚缺乏推翻《日本一鉴》等所记的有力相反证据。而把此说贬成“充满梦幻”“也许只是明人的幻想而已吧?”提法,更是不妥。过去的日本学者从狭隘民族主义甚至“大日本思想”出发,不愿承认历史上日本向中国皇朝称臣、进贡的事,以致抹煞史实甚至歪曲史实。对待历史应该正直无私,不能掺入后人的荣辱感情。

  现任日本中华宗亲会会长陈福坡先生著文《郑和下西洋前使日之探讨》,对前述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所说:“郑和确以使者来过日本,对是利义满招谕入贡”(译法与上述不同),也持否认态度。认为“此说也属一种传说性,而与当时两国内情不符,而又乏正史的论据,也不足证。”他结论:“永乐二年(1404年)五月,日本对马倭寇犯境时,恰有成祖第一次派遣使日赐谕之使臣赵居任、张洪、道成等,在日期间。伊等是永乐元年九月奉旨到日,永乐二年三月三日(从日本)返国,九月到宁波,十月回到南京(施按:当时首都还未迁北京)。在这期间,成祖恐不会有再派‘郑和奉旨统督楼船水师十万往谕日本之必要’,尤其是利义满与明朝建立的‘宗藩、册封、授印、朝贡、献俘、勘合贸易’等关系,都是于1401年他自主朝贡时开始的,并非始自永乐二年因‘郑和使日’而促成的,故对‘郑和出使日本’之说显乏史证。”24。其中水师十万之说出自上述张研的书。

  书中张研称“郑和奉旨统督楼船水师十万”的话,不知根据安在?我也同意此说不可信。因郑和一下西洋准备的水师不过2.7万人,就算利用这些水军暂先用作对付日本,也不至于有十万之众,资料来源不详,无史籍记载。但陈福坡先生所说日本执政者是利义藩与明朝建立的所谓“献俘、勘合贸易”等关系也同“宗藩、册封”那样于1401年即明建文三年开始的,这就不太切合实际了。第一,勘合贸易是永乐二年明朝遣使送去的,并非建文三年遗使送去的。这在日人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中也是承认的:日本国使者“圭密等一行在这年十月,到达明成祖处。在这之前,明成祖正要派遣左通政赵居任、行人张洪及僧人道成等赴日,把新登极事通告日本。而日方使者却先到来,……派居任等送还日本。明使一行于应永十一年(施按:日本国王年号,相对中国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分乘五艘船只从明朝出发,五月三日有三艘开进兵库港(施按:在日本本州岛近畿西部)。……缔结《勘合贸易条约》(《永乐条约》)也就在这时。明朝赠给永乐年号的本字勘合一百道及日字勘合底簿一扇,规定十年一贡”24,第二、第一次“献俘”是发生在永乐三年:日本应永十二年,“明使回国时,义满又派遣了使者,……这次使者在十一月中到达明朝,献出对马、壹岐的倭寇头头二十人。因此,明成祖大悦,……并把所献倭寇头头发还日本,让日本自行处理(据《明史·日本传》载:日本使者到达宁波时,把这些头头用甑蒸死了。另据《筹海图编》载:当时的铜甑尚存,炉灶的遗址在芦头堰)。”26因此不能将事件前后错位。

  综上分析,人们不应以当代个别中国作者所写数字夸大的缺点和古代文献中尚存疑点,而轻易地完全否认有其事。但为慎重计,我意暂可不将永乐二年郑和使日事列为“九下东西洋”中的一个“下”。可允继续发掘新的有力史料。

  四、永乐元年出使暹逻说是否构成“九下东西洋”和“八下西洋”

  前述80年代潘群先生《郑和使日问题初探》、志诚《郑和九下东西洋》、郑鹤声、郑一钧合编《资料汇编》按语,都分别肯定永乐元年郑和出使过暹罗国。志诚文章还明确作为构成“九下东西洋”中的第一次,并认为暹罗属于“东洋”。至于明万历时《东西洋考》所以未写明该年谁出使暹罗是作者不知是郑和;而《明史·外国传·暹罗》写明李兴,认为是“《明史》误郑和为李兴,李兴应是随郑和而去”27。我以为这二点解释,说服力不大。

  1993年,林松先生发表专文也肯定“郑和早在首次下西洋前曾出使暹罗。”他所举证的是《敕封天后志》,虽承认“唯《明史》中未找到确凿的佐证”。但对为何在《明史》上未写郑和之名,作了与上述志诚相反的解说:《明史》中所以“未见出现郑和的名字,可能当时郑和只是随行人员,或虽专程前往,尚无官衔,故未予列名。”28我对这一解说难以苟同。第一、他认为郑和这次是李兴的随行人员,这不太可能,从郑和正式下西洋时李兴一直只是郑和的随行人员副手,无缘无故怎么会颠换个地位呢?第二、若郑和专程为首出使暹罗,怎会无官衔呢?还有,该文特别强调《敕封天后志》所言可信,而强调官修正史遗漏、错讹、年代差误事件混淆难免。此论有偏颇。我以为正史失误确有难免,但要有实据。而野史稗记也不是不可信,但像《天后志》这种宣传迷信的东西,并未说明资料来源,也找不到正式历史文献能证实有其事。《顺风相送序》只说永乐元年有人奉差去西洋等国,并未说郑和去暹罗。《海底簿》、《流水表》虽指郑和、李兴前往东西洋,但不明出使暹罗与否。查《明太宗实录》、《明史》,在永乐元年,明廷先后派出四批出使暹罗国:二月一次,不明使者为谁;六月一次,派杨春等12人;八月一次派王哲、成务;九月一次派李兴等。一年内共四次,均未说有郑和,是否包括在“等”之内,并无把握。况且,郑和本人在刘家港、长乐两碑也根本未提起。

  台湾学者徐玉虎先生《郑和永乐元年奉使暹罗之商榷》一文,除对元年派出各批使者去各国均有详述外,还提出8条反证论证永乐元年郑和还叫马和,皇帝尚未赐姓郑而成为郑和,赐姓郑是永乐二年正月初一才发生的事。所以遣使记录中不可能有郑和。他结论:那些记有永乐元年郑和出使暹罗的说法,“正如《明史·郑和传》谓:‘自和后,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称和,以夸外番’。故后人言明成祖遣使东西洋事者,不察史实而多以郑和称之。”29其论是有相当力量的。其大多论点,我都同意,唯先生称《敕封天后志》是郑和使暹罗的“最有力之证据,勿容置疑”一点,未便同意。

  考《敕封天后志》是曾任惠安县儒学教授的蒲田县人林清标在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编写的。是距永乐元年370多年后人编的,又未说明有史料依据。此其一。根据原有一本《天后显圣录》删节增广、编次绘图而成。30而《天后显圣录》,又是由清初重编《天妃显圣录》的和尚照乘的徒弟、徒孙重修于清雍正及其后(最初的《天妃显圣录》是至迟在明万历时编写的,早就不存,仅能从《天后显圣录》暂引的明代人林先俞写的原序中得知)31查溯《敕封天后志》的底本作者是一宗教徒。此其二。

  当然我们不能因人废言,凡和尚写的不可信,要看写的实质内容。然其内容是编造天妃救郑和神话。岂可当信史。此其三。

  《敕封天后志》救郑和条称“永乐元年差太监郑和等往暹罗国”。对照《天后显圣录》救郑和条正是说的同样年份郑和往同样地方。《天后显圣录》谕祭条中又说“成祖永乐元年钦差太监郑和往西洋”,虽未点明“暹罗”但同是“永乐元年”,这个“西洋”等于暹罗。而《天后圣母圣迹图志全集》则称“永乐七年钦差太监郑和往西洋”32,年份改为“七年”,其余内容一字不差。又《敕封天后志》改名为《湄洲志》后的祭文条也说“成祖永乐七年钦差太监郑和往西洋”。是否永乐元年系永乐七年之误,即将第三次下西洋年份误成元年,此其四。

  综上,我倾向永乐元年郑和使暹罗不成立。

  著文《郑和九下东西洋》的学者是把郑和于永乐元年暹罗之行划入航行“东洋”范围的。并以此理由去解释刘家港、长乐两碑中未提曾使暹罗的:“可能是因为暹罗(泰国)在马来半岛之东北,太平洋的西岸,在永乐初当然属东洋,……所以下西洋之碑就未必记了。”33

  主张“郑和八下西洋”的学者34,是把暹罗之行当作航行于“西洋”范围的。

  沈福伟先生《郑和时代的东西洋考》一文称:“占城、真腊、暹、罗斛(施按:暹和罗斛本是二国,后合并称暹罗国)是中国近邻国家,不在东、西洋范围以内,直到十五世纪上半叶郑和下西洋时仍是如此。”文中还引证一批明人著作证实,这一观点,言之成理。另外,也不承认郑和有永乐元年使暹罗之行:“如果二月出使暹罗赐印的是中官郑和,为什么《明实录》竟会漏记?何况《郑和家谱》已说:‘公和始事于永乐二年正月初一,御书郑字,赐以为姓,乃名郑和,选为内官监太监’。‘始事’二字意味着正式出任。……李兴到宣德六年随郑和出使西洋,职衍(衔)是副使太监,而郑和在建文四年(1402年)十一月时已是正四品的大监《明太宗实录》卷十四)。可见永乐元年二月出使暹罗,不会是郑和,而是按察副使闻良辅。《殊域周咨录》卷八:‘按别志又载,永乐初海外诸国来禀声教,良辅奉命往诏谕,自暹罗、爪哇以至西洋、古里。’”他还疑元年是六年之误:“‘元’、‘六’二字互易,在明人刊本中不乏其例,《明史》即有此类史实上的伪讹。”35沈说,不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郑和于永乐元年使暹罗之说,既不能构成郑和九下东西洋中的一次“下东洋”,也不应构成“郑和八下西洋”中的一次“下西洋”。

  五、永乐二十二年郑和出使旧港是否构成郑和“十下东西洋”或“十下西洋”。

  1984年第1期《航海》杂志刊出何平立《郑和究竟几下东西洋》,除同意前述《郑和九下东西洋》外,犹嫌不足。嫌“该文没把郑和于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的旧港(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巨港一带)之行统计进去。此次航行见于正史记载的就有三处。”该文就接着举出《明成祖实录》卷一百二十八、二十二年正月记载,《明史·郑和传》,《明史·成祖本纪》二十二年条。经核对,确有其记(恕略引文)。该文认为,虽然“由于任务单纯,时间较短,故许多史书均略而不叙。但作为后人纪念中国历史上伟大的航海家郑和时,是不应该遗忘和抹杀他的光辉业绩中的这一页的。因此,《郑和九下东西洋》实应改为‘十下东西洋’”36

  此后9年即1993年,昆明市召开首届郑和研究国际会议,笔者曾赴会。会后于1995年出版《郑和·历史与现实》文集所载会议《综述》,也倾向“十下西洋”。《综述》说:“还有学者依据新史料提出在郑和七下西洋前曾有三次航海活动,即除去1405—1433年外,郑和在1403年、1404年、1425年还曾三次下西洋先后抵达暹罗(泰国)、日本、旧港(印尼),从而其航海活动由七下西洋而改为‘十下西洋’,使传统的七下西洋说改写为十下西洋说,该观点引起了各国代表的兴趣。”37

  以上“十下东西洋”或“十下西洋”,都把永乐二十二年郑和旧港之行当作郑和“十下”的构成部分。

  如前所论,构成“十下”的永乐元年难以成立。永乐二年郑行日本之行,虽不能轻易否认,尚有疑点,也暂不宜定论。

  而永乐二十二年郑和旧港之行,就史料而言是有正史依据的,似不存在像上述二地之行那样的问题。余下来,只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属于“东洋”还是“西洋”问题,我看这是前述划界标准问题,按元代和明初标准属“东洋”,按明后期标准属“西洋”,较简单。另一个是构成不构成“郑和十下”之中一下,问题稍复杂些,但也不难讨论解决。

  查《明史·郑和传》中,称郑“和经事三朝,先后七奉使”也就是“七下”。该传中是将永乐“二十二年正月,旧港酋长施济孙请袭宣慰使职,和赍敕即往赐之”明显列作一次。《明史稿·郑和传》、《明外史·宦官传》说法亦同。

  清末光绪年间,梁启超所写《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更加明确称:“郑和航海则七次,今表其年代”,表中将旧港之行,列为“第六次,永乐廿二年正月”。

  《明史》虽是正史,王鸿绪、张廷玉和梁启超名气虽很大,但他们共识的这一见解是不对的。

  根据明宣德六年(1431年),郑和、王景弘、李兴、朱良、周满、洪保、杨真、张达、吴志、朱真、王衡、杨一初等12人署名,集体刻立的《天妃灵应之记》碑文,明确宣称“自永乐三年,奉使西洋,迨今七次”。碑文一一列出七次出发年份为:永乐三年、五年、七年、十一年、十五年、十九年和宣德六年。并不把永乐二十二年去旧港那次列入其中,而多出永乐五年一次,正是《明史》等所漏,《明史》等是以永乐六年一次将五年、七年两次混作一次。这一很大失误,看来并非有意,而是未掌握全面切实的原始资料。谅编写《郑和传》者,不知道有立在福建长乐县这座碑刻。该碑是在1931年从旧土堆中挖出来的。由此,郑和远航研究者便以其为准,放弃从《明史稿》—《明史》—梁启超所说年份和计次。

  为什么郑和等这批实践者不把永乐二十二年往旧港视作构成下西洋航次呢?过去有些学者解释是两条:一是地理概念,在郑和他们看来,旧港不属“西洋”;二是规模不合格,他们统计的口径,正如该碑中说的按每次达到“命和等统率官校旗军数万人,乘巨舶百余艘”气势。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委任而未成行,有《周闻墓志》为证。

  我们还是尊重第一手资料和当事人统计吧。

  综上分析,无论说郑和“十下东西洋”或“十下西洋”都不妥当。

  六、结论

  第一、既然按当事人马欢划分东、西洋界线,马六甲海峡以西为“西洋”,且有的下西洋次数之说难以成立,剩下只能算七次。

  第二、既然永乐元年(1403年),郑和使暹罗之行不能成立,那么1403年就不可能作郑和首航。即使1404年郑和日本之行可能成立,它也不过是“下东洋”,郑和首航下西洋只该是1405年,那么2005年当为600周年,无误,可行。

  第三、虽然七次的每次也均经过“东洋”航区并访问某些“东洋”国家,但不称“七下东西洋”而简称“七下西洋”,一从终点着眼,二以俗成约定。(施存龙)

  注引

  ①肖季文:《2002年郑和学术研讨会主要观点述评》,载《郑和研究》2002年2期页8。

  ②(元)汪大渊:《岛夷志略》,《知服斋从书》影印本,页十二、十六、二十一、十三、三十。

  ③(元)周致中;《异域志》,转引自《走向海洋的中国人》第129页。

  ④陈高华:《印度马八儿王子勃哈里来华新考》,载《南开大学学报》1980年4期。

  ⑤(元)陈大震:《南海志》,现只见残本于国家图书馆。

  ⑥陈佳荣、谢方等:《古代南海地名汇释》有关各条,中华书局1906年版;陈连庆:《〈大德南海志〉所见西域南海诸国考实》,《文史》1986年27辑,页145—164。

  ⑦洪建新:《郑和航海前后东西洋地域概念考》,载《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一集,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01—219页。

  ⑧⑨陈佳荣:《郑和航行时期的东西洋》,载《走向海洋的中国人》,海潮出版社1996年版第137页表、139页。

  10载郑鹤声等:《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下册,齐鲁书店1989年版第371、375页。

  11载《四库全书》影印本该书卷七《山东事宜》。

  12载同前《走向世界的中国人》145页注⑩。

  13载《郑和下西洋论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226—229页。

  14同上第219页。

  15《世界地图集》,中国地图出版社1987年版第21页《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国。

  16王忬《题本》记入嘉靖《筹海图编》中。

  17(明)郑舜功:《日本一鉴·穷河话海》卷六“流逋”。

  18载同⑦第一集第204页。原载山东大学学报《文史哲》1982年第3期。

  19载《航海》杂志总第5期第8页。

  20同10第253—254页。

  21张研:《郑和下西洋》,云龙出版社1992年127页。

  22载《郑和研究》1994年第1期第1页。

  23载《郑和研究》1997年第2期第12页。原载日本《朝日新闻》1996年10月12日《历史万花镜》专栏。

  24载《郑和研究》1997年第4期第7、10页。

  25(日)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1980年版第519—520页。

  26同上第522—533页。

  27同19第7页。

  28载《郑和研究》1993年第4期第1-2页。

  29同⑨第304-308页。

  30《海神天后的史迹初探》,蒲田市域厢区人民政府文化局1985年7月印第36页。

  31清雍正本《天后显圣录》,福建师大图书馆复印本。

  32转引同10上册第47页。

  33同19。

  34《辞海》(合订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832页“西洋”条。

  35同13第218、231、230页。

  36载《航海》1984年1期第37页。

  37昆明郑和研究会:《郑和·历史与现实》,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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