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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介绍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3日 15:19 | 来源: 少儿台

11月29日晚上10点整,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普法办公室主办的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闭幕,来自福建厦门双十中学的刘依桐和海南大学的龙蒙分别荣获未成年组和成年组年度一等奖。本届大赛自8月1日起动以来,通过网络参加大赛的大专院校和中小学及企业等单位4万多个,大赛网站访问量突破4000万人次,全国各地青少年在网上掀起了学法普法热潮。

此次大赛由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和中国青少年宫协会(中国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承办,是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大赛围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主题,通过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向青少年传播“学法提升个人素质、守法维护社会稳定、用法建设美好祖国”的理念,在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青少年中产生了积极反响,营造了浓郁的普法氛围。

一、主办单位精心组织,各地部门深入推动

为办好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6月11日,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成立了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设办公室。通知要求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同时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宣传。

各地司法系统和共青团组织高度重视此次大赛,许多地方第一时间转发活动通知,广泛动员、认真组织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的司法厅(局)、团委、普法办、大专院校、中小学等4万多个单位参加了大赛活动,大赛网站访问量突破4000万人次,其中河北、湖南和云南3省参与人数名列前茅。此次大赛的参赛单位、社会关注程度和参赛人数等均创历史新高。

二、努力创新引导方式,实际效果显著

在组织举办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的过程中,各地认真贯彻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当地青少年参与答题活动,还在实际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以新形式、新做法丰富大赛内涵,增强了大赛的吸引力,引导青少年参加大赛。

河北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此次大赛,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大赛顺利进行。司法厅第一时间转发了活动通知,而且就一些具体的问题作了详尽的说明,为大赛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为了更好地配合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的开展,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河北省司法厅举办了河北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现场竞赛,扩大了大赛的影响力。在河北省司法厅的努力下,河北省共有30多万人次参加了网上和现场答题,在全国位列第一位。

共青团辽宁鞍山市委积极组织和引导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为了增强大赛的实效性,市团委引导和组织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了“法制进学校”宣传活动,对广大在校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了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

湖北省鄂钢公司团委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组织青年职工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取得显著效果。一是通过鄂钢共青团网站、《鄂钢团讯》等宣传平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大青年职工中形成了崇法、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二是把法制教育与日常生活相结合,通过开展网络答题,下发普法学习资料,让广大青年职工在休闲之余能学习法制知识。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改善法治环境相结合,创造了更为文明民主的优良环境,在预防和减少犯罪方面起到了良好作用。

三、普法走进社区,深受居民欢迎

为了迎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到来,进一步扩大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的影响力,12月3日,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走进北京市宣武区大栅栏街道铁树斜街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铁树斜街社区居民参加了现场的普法知识竞赛,气氛十分热烈。中法网的三名律师现场为社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为居民解答了一些法律上的困惑。此外,普法志愿者还向前来参观的社区居民和青少年赠送了法律读本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

责编: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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