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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裁判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9日 15:19 | 来源: 少儿台

一、裁判组组成及职责
⑴ 裁判组由裁判长一人、场上主裁判二人、副裁判六人、检查裁判一人组成。每场比赛由一名主裁判和四名副裁判上场。
⑵ 裁判长领导裁判组的工作,赛前对裁判组成员进行培训,签发记分表。
⑶ 场上主裁判负责发出机器人准备、比赛开始及结束口令,比赛过程中受理参赛队重试和断电的申请,取消严重犯规参赛队的比赛资格,监督两队手动机器人的犯规动作,进行实现“荷灯祈福”的判定,赛后填写比赛成绩单。
⑷ 场上的四名副裁判分别负责检查两个参赛队上场机器人的称重及试运行的合格标签,监督队员的动作,要跟随自动机器人运动,特别要注意每项任务的完成状况并向主裁判和记分员报告。
⑸ 检查裁判在志愿者的协助下完成对每个参赛队机器人的两次称重检查,在赛前的称重后填写称重表。
⑹ 本届比赛导致犯规和取消比赛资格的情况较多,有时需要裁判员的迅速判断,因此,裁判员需要非常熟悉规则并密切注意场上的状况。
⑺ 裁判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二、机器人的检查
⑴ 每个参赛队的所有比赛用机器人必须进行两次称重。第一次在开箱调试后、试运行前;第二次在每场比赛前。
⑵ 每个参赛队根据调试的情况决定要用于本次选拔赛的机器人(包括一台手动机器人和不超过两台的自动机器人),对这些机器人进行第一次称重,总重量不得超过50.00kg。第一次称重时,机器人上的所有可更换部件全部参与称重。与机器人上的部件完全相同的部件为备件,不参与称重。主裁判及检查裁判参与第一次称重。合格后,由检查裁判给每台参与称重的机器人贴上合格标签。
⑶ 每场比赛开始前,对每个参赛队有试运行合格标签的上场机器人进行第二次重量核查,总重量不得超过50.00kg。每台上场的机器人必须有第一次称重合格的标签。第二次称重后由检查裁判填写称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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