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字母查找动画片 更多

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简章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1日 17:59 | 来源: 少儿台

宗旨

为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加强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央电视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将于2011年暑假期间,联合举办“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包括声乐、器乐、舞蹈3项内容;运用电视大赛这种现代传播和交流方式,展示我国少年儿童的艺术风采,丰富少儿电视荧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是经中宣部和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由中央电视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联合主办,央视动画有限公司和中央电视台威海影视城承办的大型少儿文艺盛典。

主办:中央电视台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承办:中央电视台央视动画有限公司  中央电视台威海影视城
协办: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国电视报

第二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分初赛(各地选拔推荐)、复赛(评委审看光碟、评分)和决赛(现场表演、打分和颁奖)三个阶段。

初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0日;
复赛结果通报日期为2011年7月28日;
决赛日期(即现场表演)为2011年8月22—8月26日。

第三条:中央电视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颁发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获奖证书及奖杯(即一个获奖节目一个奖杯、一本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设组委会、评委会两个机构。

第五条:大赛组委会由中央电视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和央视动画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威海影视城以及其它协办单位的主要或分管领导组成,设组委会办公室、竞赛部、接待部等运作部门,主要承担大赛的策划、宣传、组织、实施等项工作。

第六条:大赛评委会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和中央电视台组织,并由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关领导担任主任评委,邀请全国著名艺术家、专家、学者担任大赛评委,主要负责大赛各项赛事的评判工作。

第三章 活动规则

第七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设声乐、器乐、舞蹈3个竞赛项目,各类比赛均按合唱、合奏、群舞(三人以上),分组报名,分组参赛。
第八条:凡年满4至16周岁(于1995年1月1日—2007年1月1日出生),并在声乐、器乐、舞蹈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

幼儿组:4-7岁    儿童组:8-12岁    少年组:13-16岁

第九条:参赛节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民族特色和多姿多彩的少年儿童生活特点。其表现形式大致分为两大类:

声乐(含表演唱、小合唱、合唱)
器乐(含重奏、合奏、齐奏)
舞蹈(含三人舞,群舞等)

第十条:现场表演(即决赛)的节目将严格限时,每个节目表演限时5分钟,超时扣分。同时,严禁选手虚报年龄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第十一条: 演出服装、道具、乐器自备(钢琴除外)。如需组委会提供演奏器乐,请提前联系并支付相应租金。

第十二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即日起接受各地选手报名,节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20日(以当地交寄邮戳为准),逾期无效。参赛者请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后),未填写报名表即无资格参赛。

第十三条:参赛选手和单位,请按声乐、器乐、舞蹈的比赛类别,分别以DVD光盘(通用格式刻制,非数据盘)报送参赛节目,不收录像带,并将参赛节目歌词、曲谱、学生证或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寄至大赛组委会,要求附全部选手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方式:山东威海市文化中路63号  中央电视台威海影视城 大赛组委会
邮政编码:264200
电话及传真:0631—5805125  5805019  5802629
电子信箱:cctvjlh@163.com,126.com。
联系人:宋继梅、于海容、徐梅
网址:http://www.cntv.cn.www.cctv.com(中国网络电视台/央视网)

第十四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评奖程序为三个阶段。初赛由各地电视台自行组织选拔,统一选送作品进入复赛。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观看选送节目的光盘和原件,评选出进入决赛的节目。

第十五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声乐、器乐、舞蹈3个竞赛项目,均采取逐级选拔、现场决赛的方式(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确定各个奖项,最后现场颁奖。

第十六条:大赛组委会确定8月22日举行决赛节目抽签仪式。抽签按照原始报名顺序表录入电脑,由电脑按照声乐、器乐、舞蹈三个类别的顺序(器乐排序按照先小器乐、后大器乐)随机排序、最终确定。抽签确定后,大赛组委会向决赛参赛选手分发参赛证,向带队老师分发领队证,并收编伴奏磁带或CD盘。

第十七条:进入决赛的所有表演节目不得擅自调整参赛选手及曲目,如需变动,必须提前报经组委会批准,否则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第十八条:决赛和颁奖地点,在中央电视台指定城市进行,具体决赛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参赛选手和教师留意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凡接到决赛通知的选手,可于决赛前4天到组委会报到,入住指定宾馆(食宿自理)接受赛前专家免费封闭培训。

决赛时间:  8月22日-8月26日。
新闻发布会:8月22上午。
决赛抽签:  8月22日上午,舞蹈比赛走台。
开幕式晚会:8月22日晚间。
舞蹈类比赛:8月23日上午比赛。
器乐类比赛:8月23日下午走台;8月24日上午比赛。
声乐类比赛:8月24日下午走台,8月25日上午比赛。
颁奖晚会:8月26日(全天排练)晚间举行。

第二十条:大赛决赛和颁奖日程表(见下)

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决赛和颁奖日程表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8月22日 8:30—9:30 大赛新闻发布会,决赛抽签 电视台
14:00--17:30 舞蹈类走台,开幕式排练
19:30—21:30 开幕式晚会
8月23日 8:00--12:00  舞蹈类决赛
14:00--17:30 器乐类走台
8月24日 8:00—12:00 器乐类决赛
14:00--17:30 声乐类走台
8月25日 8:00-12:00 声乐类决赛
14:00--17:30 颁奖晚会排练
8月26日 8:00—17:30 颁奖晚会排练
19:30—21:30 颁奖晚会(大赛结束)

第二十一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开幕式晚会、颁奖晚会及决赛节目实况录像均在中国网络电视台播出,颁奖晚会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播出。播出安排如下(如有变动,请查看《中国电视报》):

第二十二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不收任何报名费、参赛费、评审费。
参加本届大赛决赛的选手、领队及家长等陪同人员,均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第二十三条:参赛作品原件,以及DVD光盘均请自留备份,寄来资料恕不退还。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节目及作品、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使用权、播出权、处置权、解释权、出版权、发行权。

第四章 奖项设置

第二十四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设金、银、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以及最佳演唱、最佳演奏、最佳领舞、最佳创作等单项奖,单项奖将由评委根据决赛及终评情况评定(单项奖只颁发获奖证书)。

第二十五条:所有获奖节目颁发一本证书,一个奖杯。

第二十六条:金、银、铜奖的设奖比例为:金奖占总决赛节目的20%;银奖占总决赛节目的30%;铜奖占总决赛节目的50%。

现场决赛项目3项:

①声乐(三个年龄组共入围30个节目)
金奖-6名
银奖-9名
铜奖-15名

②器乐(三个年龄组共入围30个节目)
金奖-6名
银奖-9名
铜奖-15名

③舞蹈(三个年龄组共入围30个节目)
金奖-6名
银奖-9名
铜奖-15名

第二十七条:凡指导学生获得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决赛1金(或2银、或3铜)成绩的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八条:决赛选手因个人原因放弃参赛,则由大赛组委会依照复赛选手的得分记录,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节目。如决赛选手在决赛抽签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参赛,则大赛组委会不再确定递补选手,空置决赛名额。

第二十九条:决赛前夕,大赛组委会将安排各类别的参赛选手“赛前培训”和“现场走台”(详见决赛日程表)。走台即走位,目的是让选手熟悉比赛区域,而非比赛节目排练。

第三十条:现场决赛,如遇选手迟到,则排序顺延至后,不因此耽误比赛进程。

第三十一条:现场决赛,如遇选手假唱、临时替换、虚报年龄等,一经查实,则取消比赛成绩并公示。

第三十二条:现场决赛,如因电视设备故障,则先请评委亮分,然后补录比赛节目。

第三十三条:现场决赛,如因纯技术原因致使选手失误,如扩音差错、断电关灯、钢琴
音不准等,已经完成或完成大半的比赛节目则不再重新表演,由评委酌情处理,未完成的比赛节目则重新表演。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组委会欢迎各地电视台,严格按照大赛简章自行组织并积极开展选拔推荐参赛选手和参赛节目。尤其欢迎各省市电视台,在获得大赛组委会授权后,举办分赛区,选拔推荐优秀节目参赛。

第三十五条: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全部决赛和评比过程,欢迎广大观众监督。举报监督电话是:0631——5805069。

第三十六条:本次活动全称为“某某杯第十届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

                                                 CCTV少儿艺术电视大赛组委会
                                                                  2011.5.31

责编:焦莹

登录 | 注册 我要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验证码?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