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杭州动漫游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申报的通知
关键词:政策
关于2010年度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节展办[2010]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实现打造“动漫之都”和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的目标,根据《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杭政办[2005]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市委办[2010]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0年度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0年6月1日—6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重点扶持在杭动漫企业、院校及其相关单位的原创动画、漫画、游戏等优秀原创作品和精品项目(活动)。具体包括:动画创作企业;漫画创作企业;游戏创作企业;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企业;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动漫软件开发企业;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销售企业;动漫人才培训机构等。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能提升我市动漫游戏产业水平,引领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2.申报单位在杭州市或各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税收缴入市级或各区、县(市)国库。
3.申报项目要求为单位自筹资金兴办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项目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
4.项目已经审批单位批准实施并投入资金,申报单位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违法经营曾受处罚的记录,申请贴息的项目还贷及时。
5.项目一般为当年度开始实施,在当年或次年完成,部分重大项目可延期为三年。
6.对已接受杭州市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进行扶持。
7.2009年度已有项目立项且项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本次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及扶持方式
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后,经项目受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联合审查、行政决策等程序,确定本年度扶持项目。扶持项目确定后,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联合下文,市节展办(动漫办)与项目单位签订扶持合同,下拨扶持资金,并对已立项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管。
正式立项的项目按照《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杭政办[2005]18号)、《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补充意见》(杭政办[2007]39号)等文件规定,以奖励、资助、贴息等三种方式进行扶持。
四、申报要求
1.市级单位申报的项目可直接上报市节展办(动漫办);区、县(市)单位申报的项目,先报送各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由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文创办和财政局初审(风景名胜区、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当地宣传部门或文化创意产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并对该项目签署意见。
2. 项目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每份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附件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申报表”和“动画片播出奖励申请登记表”请从“一笔中国国际动漫网”(www.cicaf.com)网站中下载,用计算机填写后按A4纸格式打印。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留。在书面申报同时请将申报表及项目简介(3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至hzcicaf@163.com,写明企业名称,并注明“项目申报”。
3、申报项目通过初审后,根据杭政办函〔2008〕122号文件精神,由各区、县(市)按照规定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后统一上报市节展办(市动漫办)。中国国际动漫节节展办公室(市动漫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国货路5号;联系人:赵健钧;联系电话:85081826。
附:项目扶持申报材料说明
附件:
2010年度扶持项目申报表.doc 下载地址:http://ow.ly/1SgQ3
动画片播出奖励申请登记表.doc 下载地址:http://ow.ly/1SgYZ
中国国际动漫节节展办公室(市动漫办)
2010年5月31日
责编:史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