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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国动画年会“影视动画推荐作品”评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6日 10:56 | 来源: 少儿台

 

经学会研究决定,将于2009年12月中旬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2009中国动画年会”。现2009中国动画年会“影视动画推荐作品”评选活动启动,本会各会员单位请申报参评作品。

2009中国动画年会“影视动画推荐作品”评选是中国动画学会为会员提供的一个交流平台,也是为动画创作、发行、播出及版权交易提供一个崭新的展示窗口。

获2009中国动画年会推荐的影视动画作品,将获得以下优先:1、中国动画学会将在全国电视媒体报刊、网站进行推广宣传。2、由中国动画版权交易保护中心进行版权保护登记统一办理国家版权保护证书。3、获得两年免费的网上版权品牌宣传推广、信息发布。4、获得学会产业委员会提供的两年免费版权维护法律咨询服务。5、优先获得学会组织的境外交流、交易活动。6、版权方可在片头等地方标注“2009中国动画年会影视动画推荐作品”。

2009中国动画年会“影视动画推荐作品”评选设立评审委员会,下设初评评审团、终评评审团。评审委员会将以“高品质、高品格、高品位”为评审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出“2009中国动画年会影视动画推荐作品”,并在年会颁奖盛典上揭晓。

 

 

一、报名事项

1、报名单位需为中国动画学会会员。

2、动画作品必须为2008年11月21日至2009年11月20日之间取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国产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的作品。

3、选送作品必须拥有著作版权的原创作品,如有侵权行为版权方负全部法律责任。

4、报送单位必须提供DVD格式的动画影片作品和5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以及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该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的复印件。(每个会员单位最多提供两部作品参评。参评作品单集在15分钟以下选择2集寄发参评,15分钟以上选择1集寄发参评。)

5、所有作品及报名表必须在2009年11月25日之前寄到

中国动画学会“影视动画推荐作品”组委会。参赛报名表格可在中国动画网(www.chinanim.com)下载。

6、所有参赛作品运输和保险费用,全部都由报送方自行承担。所有参赛作品将由中国动画学会“影视动画推荐作品”组委会存档。

7、为配合宣传、推广的需要,中国动画学会有权对作品进行公益宣传、展映、刊印。组委会有权将其中优秀的动画作品结集展映。

8、组委会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坏、丢失的责任。

 

 

 

 

 

二、初评评审团与终评评审团

1、初评评审团由专家组成。终评评审团由专家评审组、会员单位代表评审组与青少年评审组组成;专家评审组占总评分50%,会员单位代表评审组占总评分30%,青少年评审组占总评分20%。

2、整个评审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华宝大厦1609室

电  话:010-63962619、010-63959017

传  真:010-63957767

E-mail:dhnh2009@163.com

联系人:俞志宏、庞军

手  机:13811088618 庞军

 

责编: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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