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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14:08 | 来源: 少儿台

目前,动漫企业经营陷入双重困境。

制作一分钟动画片的成本少则五六千元,高则几万元,但电视台播放所给出的回报很少,一分钟只有30-100元,甚至有些电视台还要收费才能播放。播出赚不到钱,下游衍生品也遭遇盗版麻烦。以目前正火的《乌龙院》、《喜羊羊》为例,目前市场上的这些动漫产品及其衍生产品80%以上为盗版,产业链下游大部分利润被盗版商切走,大多数动漫企业不得不面对赔本赚吆喝的尴尬。

动漫播出费过低主要由于各家电视台青少年频道广告收入较少,经费紧张造成,短期内这种现象不会改变。专家表示,动漫企业要真正做大做强,惟有在下游衍生品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做文章。“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版权保护措施,众多优秀企业将不得不变身‘浮云’,我国动漫产业也将被迫在产业链低端徘徊”。

飞速发展的市场

“动漫产业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中发展速度最快、最有前景、在国际化趋势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文化部部长蔡武表示。

据悉,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该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2008年国家广电总局对黄金时段动画片播放内容作出强制规定,国产动画片与引进动画片的播出比不得低于7∶3。这一规定延续至今,呈现在观众眼前的大多数是国产动画片。

2009年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到2010年年底之前,通过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等方面的优惠。这一系列举措大大提高了国内动漫企业发展的积极性,给我国动漫产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在政策的扶持下,国产动漫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

自2006年起,我国动漫产品的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2009年国产动漫产品的产量达到142700分钟,动漫市场规模为169.93亿元。2010年国产动画片产量达到385部,总长度3675小时,产量已跃居全球第一,市场规模超过200亿元。

对于目前动漫产业发展速度是否过快,行业有没有泡沫的疑问,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副主任兼中国动漫集团副总经理柳士发表示:“就像啤酒一样,没有泡沫不好喝,有点泡沫对行业来说没有太大的问题,因为泡沫挤干后,人们会发现行业比原来成长了很多。”

陷入盈利困境

近年来,奥飞动漫、拓维信息等动漫企业先后上市,开始借助资本市场进行扩张,私募、风投频繁亮相各大动漫展。然而,对于众多中小动漫企业来说,目前仍然是赔本赚吆喝。

北京辉煌动画公司营销总监史书魁告诉记者,目前最火的动漫节目《喜羊羊》的制作公司都没有实现盈利,其他一些动漫企业的状况可想而知。

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认为,导致动漫企业盈利能力差的原因,因企业运营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造成原创企业盈利能力不佳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动漫衍生品市场受限,二是授权模式不成熟。国产动漫衍生品遇到的市场难题主要是品牌效应差和盗版猖獗。国产动漫衍生品与国外的变形金刚、维尼熊、流氓兔等知名品牌竞争的主要方式就是降低价格,低价销售使衍生品的利润被压缩。而国内动漫衍生品市场上盗版猖獗又使动漫企业亏损严重,大部分利润都被盗版经营者攫取。另外,国内动漫企业的产品授权做得很不细致,层次性不强。比如,2009年“喜羊羊”与众多企业就品牌使用达成合作协议,其中在与家居行业的圣象集团合作时直接把品牌使用权一次性地授权给圣象集团,这对该公司通过授权方式获得盈利非常不利。

代加工企业的盈利能力差主要是因为代加工产品的附加值低。动漫产品的生产过程大致可分为策划和制作两个环节:策划包括情节创意、形象设计、场景布置等;制作包括描线、上色、渲染等。其中制作环节是一项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因为这一阶段很少涉及动漫产业核心价值的生产,更多是靠简单重复的劳动给产品增值。

史书魁介绍说,现在行业内绝大多数动漫企业都是代加工企业,主要是为原创动漫企业做配套。对于这部分企业的前景,史书魁认为将进入“剩者为王”阶段,行业将进入一个大洗牌期。“即使大型企业兼并也不会考虑这些企业。这些代加工企业只会做一些上色、线条勾画等基础业务,技术含量过低”。

亟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对于动漫出版这样的版权核心产业来说,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事关企业存亡。版权保护如同企业生存的氧气,一旦氧气不足,即使企业自身再强壮也会因缺氧而死。

  史书魁告诉记者:“此前,相关执法部门往往通过集中行动大面积收缴市场上的盗版刊物以达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虽然力度很大,却很难触及源头;而对于企业来说,想要有针对性地对抗盗版,力量有限,虽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收效甚微。”

  “我曾经参与过打假,按照国家规定,卖盗版图书超过一定数量按规定要进行行政处罚。”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目前很多盗版书商将盗版图书分5个库房堆放,每个库房里都不超过1000套。即使执法人员破获一个库房,由于数量达不到处罚级别,最多没收盗版刊物或罚款几百元。第二天盗版书商还可以拿其他库房的盗版图书接着卖。”史书魁说出了目前动漫企业打假的难处。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除了要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和惩处力度、增强动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外,更为关键的是在学理上承认动漫角色商品化权存在,承认动漫角色作为主体的权利,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法律体系,才能最大范围地保护动漫产业的发展。

  柳士发表示,对于单个企业来说,利用司法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而且收益也不大。未来应鼓励发展专业化的产权保护公司,由他们代表动漫企业行使知识产权保护权利,所获得的经济效益与动漫企业分享,让版权保护有利可图,以此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此外,在政府层面,应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行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责编: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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