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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文化产业将从GDP模式向版权经济模式转变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 13:56 | 来源: 少儿台

       随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再加上恰逢“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可以预计,在今年召开的两会上,文化产业必将成为热点问题。实际上,“十一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呈现出了一系列问题,如片面地将GDP作为衡量文化发展程度的评价指标、市场化水平不高等。这就要求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式也要适应新的条件,进行适度的转变。可以预见,在今年的两会上,将会有很多这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而本报今日特刊发由学者撰写的探讨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文章,希望可以为读者开拓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文化凝聚力和认同感的大背景下,在划分公共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边界的基础上,开创性地提出了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时代命题,将文化产业确立为支柱性产业,带来了中国文化产业在“十一五”期间的大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炙手可热的发展主题。

  “十一五”文化产业大发展的阶段性突破
  
  回顾过去5年,中国文化产业大发展的主要标志大致体现在四方面:

  第一,文化行业的市场开放度明显提高,市场准入的政策门槛有所减弱,文化生产力空前活跃。在一些文化领域和一些文化产业环节,改变了政策限制,使各种社会资金、社会企业参与文化产业的热情高涨。这一点,在电影、动漫、电视剧产业等领域表现尤其明显。大量社会力量和民营力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中最具活力最具生机的元素。民营影视企业华谊兄弟甚至成为国内第一个上市的影视内容生产企业;华策影视、盛大以及一些新媒体网站也都通过各种渠道上市,成为中国文化产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国有文化机构开始转企改制,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迈出了第一步。转企改制尽管还没有解决资产自由流通、现代企业制度等深层次问题,但却为下一轮文化产业在市场基础上进行资源重组奠定了基础。新一轮集团化改革将通过市场逐渐从行政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从简单的合并同类项发展为通过资本市场完成优势互补的兼并重组。

  第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聚集区的出现风起云涌,文化生产的条件得到改善。文化产业园区不断涌现,影视拍摄基地四处开花,许多城市都正在和即将建设动漫中心、演艺中心、展览中心、影视中心、新媒体中心等,文化热度一浪高过一浪,改善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第四,文化产品数量倍增,文化服务更加丰富。改革的最大成果,是中国在文化生产方面获得了长足发展。如电影产量从年产40多部发展为500多部,位居世界第三,直追美国;每年数千万小时电视节目量和年产1.4万部集的电视剧在世界上更是遥遥领先;年产超过20万分钟的动漫产量也居世界前茅;图书、报刊的品种数量居世界前列;每年舞台新增剧目的数量也相当惊人……中国已然成为文化产品产量大国。

  当前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总结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当前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中国文化产业也暴露出许多发展中的问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同时也应该成为我们思考“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出发点。笔者认为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文化发展沿袭追求GDP的模式,与文化产业发展规律不相吻合。文化产业是以版权经济为基础的行业,最小的边际成本和最大的边际效益特点决定了文化产业主要应“以最少的产品获得最多的消费者从而产生最大的效益”为发展模式。但目前,在追求数量、追求项目、追求文化工程等各种复杂利益动机的驱动下,文化产业的某些领域出现了追求数量不求质量,重视生产忽视市场,强调创作无视消费的情况,导致中国成为文化产量大国但却是文化效益小国,也是造成中国文化产品精品力作不足,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足的重要原因。

  其次,文化产业的市场化水平不高。在现行政策框架下,中国文化产业的环节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所有制之间,仍然存在众多的体制和利益障碍,导致市场很难真正发挥资源配置、效益优化的作用,某些文化产业的发展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分散经营、同质生产、恶性竞争、效益低下、积累缓慢,造成中国文化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做综合,有线电视网不互通不互联,电影效益过度依赖票房,文化产业链过短等突出问题都与这种市场体系没有能够建立、市场整合资源的能力无法实现息息相关。由于中国在国内缺乏真正具有市场主导性的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在国际上当然就很难出现跨国性的文化企业,这也必然导致中国文化产业的国内外适应能力、竞争能力不足。

  此外,文化产业硬条件发展过热,软条件发展滞后。由于房地产商的大力推动,加上各种企业的忽悠等原因,各地在建文化园区、基地、聚集区等方面体现出极高的热情,文化地产也成为热门概念。但这些园区不少缺乏文化资源,生产流通能力不足,同质化现象严重,很难良性运营,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程度有限,甚至沦为房地产项目,浪费或者不恰当地转移了国家的税收资源和土地资源。相反,应由政府支持的文化人才的专业化、国际化培养却投入不多,在市场规范、信息服务、发行渠道建设、市场调研等软条件建设方面,政府的支持也存在不到位现象。软硬失衡,对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会产生消极影响。

  转变发展模式是当务之急
  
  在“十二五”规划即将出台的背景下,笔者认为,为了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文化企业,生产更多更有影响的文化产品,形成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的格局,我们首先应该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第一,尽最大可能建立文化产业市场体系,逐渐促成政府退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提升效益的功能。真正的市场体系在行政方式的干预下难以建立。如何在保障政治安全、文化底线的基础上,形成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市场体系,设计体系建立的时间表路线图,应该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第二,改变重生产不重消费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通过需求带动供给,提升文化产品的整体品质。在产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等政策方面,政府应减少在土地贷款方面的倾斜性支持,更应减少对生产文化产品的直接资金投入,而应该将重点放到消费平台、消费场所、消费市场的培养上,规划鼓励城市兴建文化消费场所,完善消费和出口激励体系,调整各种文化产业资金的资助方式,缩小政府采购文化产品的规模,并推动跨行业、跨媒介、跨区域的消费市场的重组和整合,真正用消费来带动生产,完成供求关系的同步,通过市场的打磨而不是简单的扶持来提升中国文化产品的竞争力。

  第三,完善文化产业基础条件的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文化产业不是房地产行业,最需要的不是地皮而是人才和技术。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在建立专业化、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体系,建立技术创新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国际传播平台等目前市场作用相对薄弱的领域给予重点支持,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信息保障、服务保障、贸易谈判的保障,特别是人才和学术的保障,这样才能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全球文化产业发展经验来看,“运动”方式发展文化产业肯定只能是权宜之计。版权经济的特征,注定文化产业的“市场集中度”相对更高,垄断竞争格局更加有利,“马太效应”更加突出,“二八定律”体现明显。因此,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发展消费市场、提升产品质量、建立领导性品牌企业,形成若干家具有国内支配性和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企业,用更少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创造尽可能大的市场,才应该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

  (作者为清华大学教授、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

  尹鸿

责编: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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