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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熊”再告昆明“苹果”侵权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10:21 | 来源: 少儿台

  近年来,苹果iPhone系列风靡国内手机市场,与众多“果粉”的欢欣鼓舞相比,昆明正发生的一起官司似乎有些“背道而驰”。

  近日,韩国动画片《倒霉熊》的版权公司继将美国苹果公司告上法庭之后,又将昆明的4个苹果“授权零售店”告上法庭,索赔数十万元。原因是多款苹果产品侵犯其版权。

  昨日,昆明中院正式受理了这几起连环诉讼案。

  “苹果在昆对多部影片进行大规模侵权”

  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张宏雷律师是上海天络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天络行公司)的代理人。据张律师介绍,苹果在昆明共有四家“授权零售店”,分别在昆明百大新天地、新西南广场、昆明家乐福、金色家园商场等四个商场内。2009年,张宏雷发现,这些店内的任意苹果Mac台式、笔记本电脑及iPod nano、iPod Touch上均存有《倒霉熊》及《赤壁》等多部中外电影、音乐。

  张宏雷说,天络行公司对《倒霉熊》在中国大陆地区以独占许可方式,独家享有全片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及放映权。而天络行公司从未向苹果公司提供过授权。他随即委托公证处对四个零售店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公证。张律师说:“苹果作为世界知名企业在华公司,本应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充分尊重知识产权。遗憾的是,被告以商业牟利为目的,无视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国法律和他人电影著作权,在昆明对多部中外影片进行大规模侵权盗版,令人震惊。”

  对苹果发起连环诉讼案

  2009年4月28日,天络行公司状告苹果公司的涉外诉讼案在昆明中院立案,美国苹果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苹果)和昆明经销商所属的成都新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同被列为被告,《倒霉熊》版权人要求停止昆明昆百大苹果专卖店的侵权,并索赔50万元。

  张宏雷说,此后,苹果一直以《海牙公约》跨国诉讼文件送达的规定来拖延送达和开庭,且在双方谈判中一直假意和解,至今无任何赔偿诚意和实际行动。因涉外,案件至今还未开庭。

  随后,天络行公司不得不在2010年底和2011年初,再次对上海苹果连续提起三起非涉外知识产权诉讼,要求苹果南屏街专卖店、白云路店、新西南店均停止侵权,要求上海苹果、新亚通公司共同赔偿30余万元。

  昨日,昆明中院正式受理这三起案件。“后面三起减去了美国苹果公司(总部),就不涉外了,可能开庭时间快一点。”张宏雷说。

  苹果回应:“不应就经销商的行为承担责任”

  苹果公司的代表路伟(上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接到张宏雷的律师函后,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给予了几次回复。回复中表明,苹果公司在昆明没有任何零售店,在云南都是通过授权经销商来零售其产品的。苹果公司没有发现自己的员工有此行为,苹果公司不应就经销商的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回复称:“苹果的产品被众多中国分销商广泛销售。但是苹果在昆明市并没有设立自己的零售商店,而在云南省是通过授权分销商来销售产品的。为进一步调查及解决这一问题,苹果可能将会把您的询问函转发给这些分销商,因为由苹果调查或干预这些独立分销商的日常经营是不适当的。”

  张律师表示,如果是某家商店某个员工的行为,当然不应该起诉苹果公司。但他经过调查后发现,昆明的所有苹果零售店,都存在涉嫌盗版影片的情况,并且是整部整部的影片,而其他品牌则只有一些电影片段,不构成侵权。所以,如果苹果公司不是直接涉嫌盗版,至少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责编: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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