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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标题:教育机构员工倒卖200万条家长信息
6人被控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审,均在北京从事教育培训工作
昨日受审的6名被告人,均在北京从事教育培训工作。新京报记者 浦峰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下午,海淀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受审的6名被告人均在北京从事教育培训工作,他们被指控非法买卖大量家长个人信息,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数量多达200余万条。
伪基站案牵出大量家长信息
刘女士的儿子现年10岁,就读于昌平区沙河的一所小学。刘女士告诉办案人员,她从2005年开始使用一个北京移动的手机号码,印象中只在学校的登记册里登记过,在公开场合从来没有公布过这个手机号,可是从2010年儿子开始读小学起,她就总是收到关于教育培训、诈骗、代开发票的广告,严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直到海淀警方后来在侦办一起伪基站案件时,发现涉案人员电脑中存有刘女士和大量家长信息,于是逐一开始排查,进而查到了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卷入其中,控制了杨迪等6名嫌疑人。
据案件公诉人、海淀检察院检察官白磊介绍,在这起案件中,像刘女士这样受影响的数量庞大,“他们几乎所有人对于垃圾短信已经麻木、无奈,从证据上看,没有人选择报警,都只能默默忍受。”
个人信息经多次转手倒卖
昨日下午,海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6名被告人均在北京从事教育培训工作。
据检方指控,2011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杨迪在海淀区华鹰大厦等地,多次利用在培训学校、教育公司工作的便利条件,私自拷贝复制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00余万条。2011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徐威从杨迪手中将其全部买走。之后,被告人刘育红从徐威处购买60多万条,被告人苑士斌再从刘育红处拷贝复制50万条。2014年二三月间,被告人牛玉春、刘万里从徐威处购买5万余条。
六名被告人当庭全都认罪,检方建议参照他们各自的立功、自首等情节酌予量刑。合议庭表示将进行评议,宣判结果另期宣布。
■ 追访
出售家长信息 每条卖5厘钱
依据上诉指控内容,在本起案件中,源头是1989年出生的杨迪。
杨迪称,他从内蒙古鄂伦春来京打工,2011年初任职于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这家公司自己就掌握大量家长信息,于是自己偷偷拷贝了一些准备卖掉。在检方指控的作案时间内,他至少在三家机构待过,其中一家还主动给职员发一些家长信息,以帮助他们开拓市场。
这些“明的”、“暗的”得到的信息共约200多万条,每条信息包含学校、年级、学生姓名和家长姓氏、联系方式,部分信息还包括学生的家庭住址,最后都被他通过网上分批售出,前后获利1万余元,折合一条信息才5厘钱。
而在杨迪之后,被告人徐威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他将杨迪手中的200万条信息全部买下,并转卖给了其他被告人。
据徐威供述,2011年他刚创业成立公司,需要招收学员,正好此时他就收到一条短信,称手头有学生家长的精准数据,有需要可以联系。发信息的人正是杨迪,徐威先花了2000块钱,得到了理工大附属小学等海淀7所小学学生家长的电话。
“我试着打几个电话招生后,决定将信息全部买走”,徐威随后找短信代发公司,以5分钱一条的价格,大批量群发垃圾短信。据他估算,凭借这些群发短信,自己每年能增加25%的招生量,同时还加价以近2万元的价格将部分信息卖出,买家就是他的同行。
■ 探因
犯罪诱因:拓展业务挖掘客户
“他们作案目的主要是辅助拓展业务和出售牟利”,检察官白磊介绍,由于教育培训行业需要有大量客户,成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诱因。受利益驱动,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实施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并将上述信息应用到业务的扩展之中,以挖掘潜在客户,并由此催生了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交易市场。
而据海淀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受理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中,有26人将获取的公民信息用于业务推销,占该类案件总人数的63.4%;另有14人单纯为二次出售牟利而获取信息,占总人数的34.1%。
就此案白磊介绍,目前警方继续根据信息买卖的线索寻找上下游,有理由怀疑这些信息是从学校流出,因为只有学校因各种原因收集家长信息,但至于是在哪个环节,则是此类案件的难点。
白磊表示,对于这种情况,只能是呼吁公民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从自身减少泄露几率,同时司法机关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呼吁教育主管机关加强管控,防止200万家长信息的再扩散。